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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2005/1/26   
 
 
享 受 动 感 之 美

水乡古桥江西 刘付剑波 摄

亮点:行者的虚和景色的实,两者对比静中见动,使画面显示出摄影特殊的造型韵味。

诊断:过桥人物有的拥挤过密,有的间距太大,还有的看镜头,破坏整体美感。

处方:耐心等待、多拍几幅,总会出现理想的场面。

杨恩璞

从摄影诞生之日起,人们就意识到它和绘画同属视觉造型艺术。然而它不是绘画的摹仿,也不甘成为绘画的无为的小兄弟。历代摄影人从未停止过对于摄影特有艺术表现力和画面魅力的追求。通俗一点儿说,就是要在内容、表现形式诸方面拍出绘画难以达到的境界。其中,对于活动物体的描写,就是摄影长项之一。在摄影刚发明不久,1877年美国迈布里奇就用12台照相机,以1/500秒拍摄到马奔跑时四条腿协调动作的细节,当时颇令人们对摄影刮目相看:以前谁也说不清前后马腿究竟怎么互动的。

画家用眼观察,使用传统的画笔等工具,用手工方式创作,在观察和表达快速运动的对象方面就受到局限,所以大多数画家避难就易或扬长避短,愿意画景物的静态。用灵活的快门、敏感的胶片、各种光学性能镜头等科技成果武装的摄影人,对付运动对象则是如鱼得水,驾轻就熟,把如运动员百米冲刺、甚至枪弹击碎玻璃的刹那间都呈现出来,让人们享受到动感瞬间的美。

毕竟摄影不止是科技更是艺术。滥用科技记录手段的高明,有时反倒会伤害艺术表现。例如不分青红皂白,采用最快的快门,尽管技术上达到影像清晰,结果却常常把活物拍呆了、拍“死”了,画面上只留其形,而失其神。摄影家们为了表现出物体运动的神韵、动感或节律,有时反而愿意采用慢门拍摄、随物跟踪拍摄或其他辅助手段。总之,技巧的运用要服从于如何更好地表现被摄体的动感、活力和灵性。

 

引自《中国摄影家协会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