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一、活动目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壮、瑶民族自治县,不但民族文化底蕴丰厚,而且自然景观秀丽怡人,是一爿钟灵毓秀的沃土。为了展示连山壮瑶民族风采和自然山色之美,努力打造连山“文化之乡、民族之乡”的旅游文化品牌,促进连山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。县委、县政府决定举办“走进壮乡瑶寨,展示今日连山”摄影大赛。大赛由县人民政府、清远市摄影家协会、清远飞翔网主办;连山县文体局、连山人大网站、连山视窗网站协办;连山县文联、连山摄影协会承办。
二、摄影作品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创作的反映连山民族风情、民俗文化、自然风光和社会发展等作品。我们将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摄影参考景点(详见附件1)。 欢迎全国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到连山旅游、观光、摄影(连山传统节日和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)。
三、摄影作品征集办法和征集要求 1、作品要求:比赛作品风格不限,但必须坚持真实、客观地反映连山自然风光、民族风情、壮瑶文化、历史变迁和百姓生活。 作品可以适当调整色介、色调、适当剪裁,但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、合成。彩色、黑白、历史老照片均可。 2、征集时间:作品征集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。 3、投稿数量:本次活动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20幅,不收费,不退稿。 4、投稿地址:广东省连山县行政办公大楼711室,邮编:513201;联系人:孔庆勇(县摄影协会秘书长),办公:8718330,手机:18926614111,电子邮箱:Kqy9202@163.com,QQ邮箱:812467262@qq.com。
四、评奖、颁奖 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奖,2011年8月份在“七月香壮家戏水节”开幕式上公布评选结果,并举行颁奖典礼。
五、参赛作品规格 1、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(长边尺寸),异形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欢迎能系统反映壮、瑶民族文化、风俗的组照(每组限6幅),作品不得装裱。 2、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(无损压缩格式)拍摄,投稿时请附寄作品原始影像和调整后影像的光盘,便于影像鉴定、出版画册和举办展览等。
六、评选要求 评选总原则是突出连山壮、瑶民族特色和秀丽的自然风光。具体要求如下: 1、主题鲜明,具有新闻价值和审美价值。 2、具有纪实性、典型性和艺术性。 3、标题和文字说明准确、精炼,富有文采。
七、奖项和奖酬 1、一等奖1名(证书一本,奖金¥10000元) 2、二等奖2名(证书各一本,奖金各¥6000元) 3、三等奖6名(证书各一本,奖金各¥2000元) 4、优秀奖200名(证书各一本,奖金各¥300元)
八、作品使用 1、与作品有关的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己负责。 2、主办单位有权收藏获奖入选作品,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用于政府举办的各种对外宣传活动、公益性广告、展览、出版以及互联网网络展示,不再另发稿酬。 3、凡投稿参与本比赛活动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启事当中的规定。 4、主办单位对本届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 |